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,经审议,我局拟对京江(双柏)新能源有限公司信佰箐光伏项目(一期)变更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联系电话:0878-6147250(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办公室);传 真:0878-6147250。
通讯地址:双柏县妥甸镇东兴花园;邮 编:675100。
名称
|
信佰箐光伏项目一期(变更)建设项目
|
建设地点
|
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大庄镇木章郎村委会小溪郎村民小组
|
建设单位
|
京江(双柏)新能源有限公司
|
环评文
件类型
|
报告表
|
环境影响
评价机构
|
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|
||
项目概况
|
|||||
信佰箐光伏项目(一期),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23年10月27日取得我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(双环许准〔2023〕13号),后因建设地点发生变更,需另行报批。此次变更主要内容为:①减少2个光伏发电方阵及箱式变压器建设。②集电线路由架空变更为地埋式。③建设地点变更。项目原批复建设地点为大庄镇大庄社区、各三郎村和洒利黑村,实际建设地点为大庄镇木章郎村委会小溪郎村民小组,项目已开工建设。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已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罚,处罚文号:楚环双罚高字【2024】5号。
|
|||||
项目主要环境影响
|
|||||
施工期影响:项目已建设,施工期影响已消除。
运营期影响:1.生态环境影响。(1)对周边植被恢复产生一定的影响。(2)运营期间光伏方阵产生的光、噪声等可能会导致原生动物迁徙。(3)项目建设工程中,扰动表土,短期内将会造成用地范围内水土流失现象。2、污染影响。(1)反射光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。(2)光伏发电场内逆变器、箱式变压器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。(3)运营期间维护维修产生的废弃光伏组件、废变压器油、蓄电池等废弃物处置不当会对环境造成影响。
|
|||||
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
|
|||||
施工期
一、生态影响预防措施:1、严格按限定的施工范围和工艺施工,减轻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。2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。3、合理布置施工营地,尽量减少占地面积。4、施工结束后,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并开展植被恢复工作。5、施工结束后根据原有土地用途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。6、进行表土剥离时,加强临时堆土的拦挡、遮盖、排水。 二、地表水环境:1、在施工营地设置旱厕,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收集后用于植被恢复灌溉。2、施工废水、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、车辆、设备清洗和场地洒水降尘等环节,不外排。 三、声环境:选取低噪设备、文明施工,合理安排施工及运输时间;对强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,并远离居民点布设,靠近居民区施工时,临居民点一侧设置隔声屏。 四、大气环境:施工场地设临时围挡防护措施,并定期洒水降尘;建筑材料通过遮挡覆盖、封闭运输等方式减少扬尘产生。临时土石方堆存适当压实覆盖遮挡。五、固体废物: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,无法利用的统一送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,送至周边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统一处置。旱厕定期委托当地村民清掏用于周围耕地施肥,施工结束后旱厕拆除并无害化处理。临时堆土:剥离表土送入临时堆土场集中堆存,先挡后堆,做好水土流失防治。
运营期
一、 加强项目运营管理,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,做好生态恢复及各项环境保护工作。二、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,消除环境安全隐患。 三、做好废旧固体废物处置工作:1、损坏、替换的废弃组件由厂家回收处置。2、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依托英雄村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内危废贮存库分区暂存,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。 四、运营期间生产、生活废 水回收利用,不外排。
|